理财案例警示:看到0风险高收益要小心

财经理财 厦门萤点网络科技 2026-04-10 00:23 7 0
“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行业信息不对称的难题,让消费者获得了更多的投资信息。可是,信息纷繁的背后,广告宣传的“乱花"让人迷离了双眼。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产品信息中,哪些是在假宣传、真忽悠?老百姓又该如何提高辨别意识,避...

理财案例警示:看到0风险高收益要小心

“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行业信息不对称的难题,让消费者获得了更多的投资信息。可是,信息纷繁的背后,广告宣传的“乱花"让人迷离了双眼。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产品信息中,哪些是在假宣传、真忽悠?老百姓又该如何提高辨别意识,避免踩雷?昨天,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违法广告案例,投资者在看到同类宣传广告时,应提高警惕。

“0风险"“高收益"“机构协会推荐"

看到这些字眼投资者要留心

在这10起典型案例中,其中7起涉及互联网金融违法广告。它们有些宣称自己的产品“0风险"“提供本息100%担保",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有些对未来的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有些搬出政府机构、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为产品作背书。

杭州浙优民间资本理财服务有限公司,在它的网站“城城理财"上发布含有“28%超高收益"“安全保障:国资背景平台(光大金盛国资控股信用无忧)、资金安全保障(5000万风险垫付准备金100%本息保付)"等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以罚款10万元。

而温州财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则利用自营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政府背景"“政府准公共服务平台发起"“在当地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的支持下"等内容的广告,并且在网站的合作伙伴条目超链接中,使用了当地人民政府的网站链接,实际上双方不存在合作伙伴关系。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该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以罚款20万元。

“享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一银行因设霸王条款被罚

我们有时候会合同上看到“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款项内容,事实上,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释格式条款等权利。

在这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因为涉及“霸王条款",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元。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大厅内放置的“金羊献瑞 丰收送礼"宣传单中,印有“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辖内的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均享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等条款,此外在其使用的业务文书《个人结算账户开立及综合服务协议书》中标注“第十条 附则……二、本协议由乙方负责解释、解释时应当充分考虑银行服务性质"等条款。

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中,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上述违法广告行为,共查处此类违法广告案件135件,罚没款347.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