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公租房第三批申请条件、时间方式全攻略,谁能申请?

一、申请对象
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青年医生、航空产业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配租和发放。
本市城镇户籍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应当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申请。
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二、申请时间
全年
三、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注册登录南昌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或登录“南昌公租房”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家庭和成员资料后网上提交申请。
(二)线下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设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协助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向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设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协助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四、申请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年满18 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籍,已成年单身子女可单独申请(在校学生除外)。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具体年收入标准及比例由市政府确定,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住房包括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等)。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已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已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款)政策,以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持有本市中心城区《居住证》连续满3年(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的年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具体年收入标准及比例由市政府确定,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和新建区)无房。
(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已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已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款)政策,以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五、申请材料

本市城镇户籍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主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本人署名的关于房产(含已征收、租住的公房)、婚姻状况等家庭成员信息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申请家庭中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家庭成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供本人署名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承诺书。
(三)主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本人签署(含系统刷脸授权)的同意对其户籍、婚姻、就业、公积金、房产、机动车、生产经营、纳税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以及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进行核查的声明及授权。
(四)有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从业人员收入材料:申请当月及前6个月的银行流水或申请当月及前6个月的工资单(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人收入的承诺书,在校学生可提供学生证或相关材料;外来务工人员可提供含申请当月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的材料。
(五)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六)根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租赁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实行分类保障、差别补贴。租赁补贴家庭应当租住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人均租赁补贴建筑面积15平方米,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低于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不超过建筑面积60平方米,超出部分的租金由其自行承担。租赁补贴总额不高于承租住房的租金,租金以租赁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
租赁补贴标准按照省、市确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补贴标准参照低保家庭的发放标准;外来务工人员的补贴标准参照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发放标准;城镇三孩家庭租赁补贴额度在对应发放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季度核发租赁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的核发。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每半年发放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咨询电话:
幸福街道:
站前街道:
招贤镇:
梅岭镇:
太平镇:
罗亭镇:
洗药湖管理处:
湾里管理局房产服务中心住房保障股: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景城建设办
2025年9月2日

























